日期: 2007-10-29 13:45 / 何宏儒報導
還在使用盜版軟體的中小企業要注意了:板橋地院最近判決模具業者〔亞基立科技有限公司〕必須賠償遭侵權的三家軟體公司、總金額高達新台幣 1550 萬元,還得登報道歉;這是國內中小企業遭檢舉使用盜版軟體的最高民事賠償判例!(何宏儒報導)
台灣商業軟體聯盟主席宋紅媞表示:被告模具業者及負責人,未經美商微軟等公司合法授權,擅自將來源不明的「大補帖」安裝在公司多部電腦中,作為直接營利使用;公司負責人一審遭判有期徒刑八個月、緩刑三年,並將沒收所有盜版光碟片和磁碟片;而民事部分判賠總金額則超過台幣 1550 萬!
她指出:一般認為「組裝電腦」主要銷售對象是個人用戶;但透過 IDC(國際數據公司)報告指出:在企業用戶過去一年內採購的電腦當中,近四成是透過電腦商家進行組裝和維護;其中又以九人以下的小公司最多:每十台組裝電腦,就有七台的軟體未經授權;盜版軟體使用情況相當嚴重!
台灣商業軟體聯盟四月一號到五月十五號祭出檢舉專案:特別提供最高獎金 30 萬元給檢舉非法代客重製、安裝和贈送盜版軟體的電腦商家;並提醒企業主注意軟體使用的合法性,以免觸法、影響公司營運和商譽。